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舉辦「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歡迎同仁踴躍投稿。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舉辦「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歡迎同仁踴躍投稿。
比賽項目分為「形象貼圖」、「動畫」、「微電影」3項類別,得同時報名參加,投稿時間:自即日起至103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簡章
中華民國10347
                      保訓會公訓字第1032160313號函訂定
壹、實施目的
以形象貼圖、動畫、微電影為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形象創作類別,藉由號召全民參與活動之過程,擴大宣導功效,讓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觀念貼近生活、深植人心,獲選作品並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保訓會)辦理相關訓練及宣導使用。
貳、主辦機關
    保訓會(送件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3號)。
參、創作比賽類別
    分為「形象貼圖組」、「動畫組」、「微電影組」3項類別,得同時報名參加。
肆、比賽規定
創作
組別
形象貼圖
動畫
微電影
對象
全國民眾。
投稿
時間
自即日起至103531日止。
主題
及內
容範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想要擁有專屬的形象貼圖,由創作者自行發揮創意,設計足以代表行政中立鮮明意象之活潑作品,含人物或圖像(擬人化如中立寶寶、擬物化如中立動、植物或物品等)。
(二)貼圖表現方式以簡單明瞭、具啟發性為主,設計時須考慮能放大、縮小,應用於文宣或周邊產品。
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進行動畫創作,力求生動活潑並能啟發行政中立觀念,另應避免負面影射意涵。
(一)可以手機或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
(二)劇情以能啟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觀念為主旨,不限真實案例,惟應具備人、事、時、地、物(以上可以化名呈現),凡以討論公務人員或機關違反或遵守行政中立,或處理行政中立事件,足為公務人員以為鑑或學習之劇情均可。

作品
規格
(一) 數量:1個或1(貼圖數量不限),但均視為1個創作品。
(二)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解析度300 dpi以上,完稿尺寸為菊對(長42 cm X59.4 cm),並附上轉檔格式jpgtiff檔,檔案限定在100 MB以內,燒錄成光碟,另須附上印出A3大小紙本作品。
(三)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A3大小畫紙繪製。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一)長度: 30秒以內。
(二)格式:建議像素720×4801920×1080以上之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pg*.mov*.mp4)
(三)編碼、速率:建議編碼H.264AppleProRes422、每秒速率不超過16MB/sec
(四)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中文字幕,影片字幕請一律用繁體中文,對白音檔不限國語。並請附上字幕word檔。

(一)長度:以5分鐘以內(含片頭片尾)為限。
(二)格式:建議像素720×4801920×1080以上之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pg*.mov*.mp4)
(三)編碼、速率:建議編碼H.264AppleProRes422、每秒速率不超過16MB/sec
(四)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中文字幕,影片字幕請一律用繁體中文,對白音檔不限國語。並請附上字幕word檔。
(五)影片內容:畫面需有「作品名稱」,並請於片頭加入「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片尾加入「製作人員名單」之字幕。
(六)請繳交參賽作品之劇照電子檔3 張,解析度300dpi 以上,檔案大小至少1MB,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使用於日後報導與相關廣告。
繳件
明細
(一)報名表。
(二)授權同意書1份(簽名蓋章)。
(三)A3大小紙本作品(請務必在作品正面右下角貼上作品標示表)。
(四)作品光碟(請附報名表word檔、作品jpgtiff檔,檔名主旨為「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作品名稱」)。
※繳交未完整者視同棄權論。
(一)報名表。
(二)授權同意書1份(簽名蓋章),如為2人以上共同著作協調其中1人代表具名,其餘共同著作權人,每人皆須填寫。
(三)作品光碟12份(請附報名表word檔、作品wmvmpgmovmp4檔,檔名主旨為「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作品名稱」)。
※繳交未完整者視同棄權論。
(一)報名表。
(二)授權同意書1份(簽名蓋章),如為2人以上共同著作協調其中1人代表具名,其餘共同著作權人,每人皆須填寫。
(三)肖像授權同意書1份(簽名蓋章),若被拍攝者不只一人,每人皆須填寫。
(四)作品光碟12份(請附報名表word檔、作品wmvmpgmovmp4檔,檔名主旨為「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作品名稱」)。
※繳交未完整者視同棄權論。
評選
方式
保訓會邀集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訂於1036月辦理評選作業。
評選
標準
創意45 %、主體內容45 %、技巧表現10 %,合計為100分,擇優錄取。
作品
獎勵
(一)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20,000元,獎狀1幀。
(二)第二名:獎金
10,000元,獎狀1幀。
(三)第三名:獎金6,000元,獎狀1幀。
(四)入選佳作:擇優取2名,各發給獎金3,000元,獎狀1幀。
獲選之作品,該作者如具公務人員身分,保訓會將另函請服務機關酌予行政獎勵。
(一)第一名:獎金30,000元,獎狀1幀。
(二)第二名:獎金
15,000元,獎狀1幀。
(三)第三名:獎金8,000元,獎狀1幀。
(四)入選佳作:擇優取2名,各發給獎金5,000元,獎狀1幀。
獲選之作品,該作者如具公務人員身分,保訓會將另函請服務機關酌予行政獎勵。
(一)第一名:獎金40,000元,獎狀1幀。
(二)第二名:獎金
20,000元,獎狀1幀。
(三)第三名:獎金10,000元,獎狀1幀。
(四)入選佳作:擇優取2名,各發給獎金6,000元,獎狀1幀。
獲選之作品,該作者如具公務人員身分,保訓會將另函請服務機關酌予行政獎勵。
伍、共同注意事項
一、所有作品請著作人自行保留備份底稿或檔案,收件後概不退回。
二、送件時需繳交報名表(附件1)、作品標示表(附件2,請
浮貼或標示於作品明顯處)、授權同意書(附件3)、肖像授權同意書(附件4,微電影組用)。各項資料須確實填寫完成,始完成報名程序。提供作品時,如係2人以上合力創作,亦請協調其中1人代表具名,且其餘共同著作權人均已授權(其餘共同著作權人,每人皆須填具授權同意書)同意立書本人,將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方式、次數、時間、地域無償利用,以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如參賽作品經評定得獎,其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惟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需更改徵件截止日並公告於官網首頁最新消息項下;為保障參賽權益,請將報名資料與作品一起寄送參賽。
三、參賽者均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為得獎
作品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保訓會所有,主辦機關擁有一切刪改、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獎者亦不另行索取費用。另同意參賽作品為評審、教育宣導或內部使用目的,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得以不限時間、方式、地域、次數之無償利用。
四、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創作者同意對主辦機關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機關擁有永久使用權。
五、若參賽者有利用他人著作,均須取得合法授權,且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並且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方式、次數、時間、地域無償利用,以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六、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
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著作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作品也請勿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經主辦機關查證屬實,主辦機關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外,並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獲獎金額2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依所得稅法規定,本活動得獎者獲得獎金,應屬稿費收入,
得獎者應配合填寫相關資料及繳交收據方可領獎。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獎金依規定須扣繳10%所得稅額,但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獎金依規定須扣繳20 %所得稅額,但扣繳稅額不超過5,000元者,得免予扣繳。
另依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扣繳作業規定,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時,由給付單位代為扣繳2%之補充保險費金額。
八、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
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九、主辦機關僅以網站公告及公文等2項方式通知得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如因得獎者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予遞補。
十、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主辦機關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十二、參賽者對於主辦機關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十三、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陸、附則
一、辦理本項比賽所需費用,由保訓會103年度訓練進修業務規劃與宣導項下支應。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得視需要隨時修正之。
三、本活動相關訊息及報名書表已登載保訓會網站(網址:http://www.csptc.gov.tw)首頁中間「最新消息」項下,另保訓會歷年宣導行政中立素材,請至保訓會網站首頁右方「行政中立與公務倫理訓練及宣導專區」(點入保訓船連結圖示) >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及宣導 > 最新活動消息、圖像及影音電子檔等項下,歡迎參閱或下載利用。
 


附件1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
活動報名表
參加創作類別(請擇一勾選)
形象貼圖組  
□動畫組           長度       (秒)
□微電影組         長度       (分)
作品編號
(參加者免填,由執行單位編號)
創作類別、
作品名稱

   

   

證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
(含鄰里)

通訊地址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工作單位/就讀學校系級:
是否為現職公務人員:□是□否(現職機關:           )
創作意旨說明,300字以內為原則

使用他人著作
資料說明
(若有使用他人及共同創作人所有之著作,請說著作之名稱、擁有者等來源相關資料,並取得其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須附上他人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及共同創作人授權保訓會運用上開著作財產權等證明文件。
□無須附
送件資料清單
(請自行核對)
報名表            授權同意書(簽名蓋章)
A3大小紙本作品(形象貼圖組用)
肖像授權同意書(簽名蓋章,微電影組用)
作品光碟(請附報名表word檔、作品檔名主旨為「103年中立創作比賽--○○作品名稱」、作品標示表)
備註:參賽者已詳閱本次活動辦法中各項規定,並同意所有規定內容。
簽名:                                    中華民國103   

附件2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
作品標示表
作品編號
(參加者免填,由執行單位編號)
創作類別(組)
、長度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作品標示表請浮貼於作品明顯處


文字方塊: 附件3附件3
授權同意書
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活動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本人                 參加主辦單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所舉辦之「103年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保證參選之作品,作品名稱                     (以下簡稱作品)係出於本人之獨立創作,並未公開發表,絕無侵害他人著作之事宜,若有著作財產權之爭議,本人願負相關法律之責任。
本人之參賽作品同意為評審、教育宣導或內部使用目的,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得以不限時間、方式、地域、次數之無償利用。
依本次活動辦法,凡經評定得獎之作品(包括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入選佳作),由主辦單位致贈獎金狀或函請服務機關酌予行政獎勵,則本人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主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且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本人無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本人作品如有使用侵權之著作,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或有妨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情事;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著作,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經查證屬實,本人願負排除糾紛之責,並擔保第三人就作品對主辦單位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外,並得向本人請求相當於獲獎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本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人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均已取得合法授權,且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並且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方式、次數、時間、地域無償利用,以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授權同意書如後附)
□本人參賽作品為2人以上共同著作,其餘共同著作權人同意推派本人為代表參賽,且均簽具本同意書予主辦單位(如後附)
參賽者(或共同著作人):              (簽名蓋章)
國民身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參賽者若未成年,須請法定代理人加填下列欄位
法定代理人:                            (簽名蓋章)
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本活動參賽資格如未取得共同創作人全體之授權逕以「個人」身分參加,而遭相關權利人檢舉時,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


文字方塊: 附件3附件4
肖像授權同意書
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活動肖像授權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影像內人物)同意主辦單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進行拍攝「10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使用,並簽署接受本同意書內容:
一、 本人同意授權由主辦單位使用本人宣傳資料及肖像(包含照片及動態影像,以下簡稱肖像)以非獨佔性(non-exclusive)、適用範圍遍及全世界(worldwide)、免版稅(royalty-free)的方式授權主辦單位從事以下行為:
(一)主辦單位得以各種管道或印刷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及著作權法賦予著作人所擁有之權益,且可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本人同意,但於公開發表時必須尊重本人個人形象,不得發表於非正當管道(例如情色書刊或網站、交友網站或違反社會風俗之貼圖網站等),如有此情況發生本人得立即終止主辦單位使用本人肖像權,並要求主辦單位賠償本人形象損失。
(二)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單獨使用授權肖像來展示及宣傳。主辦單位並保有視覺設計之著作權利與擁有設計相關合作單位之拍攝、活動、文宣事宜之使用與編修。
(三)如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創作備份予本人,本人使用時也應尊重主辦單位創作權,公開發表時須註明原創者資料,不得侵犯智慧財產權(例:讓觀賞者誤為是他人作品)。
二、 主辦單位對於本人非個人宣傳之私密資料(例如:地址、聯絡電話、身分證字號等)應保密,未經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外流予合作廠商、參加活動之參賽者、義務工作人員及非主辦單位正式雇用人員等。
三、 本人對於主辦單位拍攝之內容、模式、作業流程及規劃內容應保密,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外流。如因商業需要,主辦單位可要求本人不得將指定之照片公開發表於網站、臉書、電子報、相簿及部落格。
立同意書人:                               (簽名蓋章)
國民身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立同意書人若未成年,須請法定代理人加填下列欄位
法定代理人:                            (簽名蓋章)
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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